“乙类乙管”实施后,哪些情形需要佩戴口罩?中疾控回应******
中新网北京1月11日电 (马帅莎)在11日召开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中国疾控中心传防处研究员常昭瑞表示,当前国内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仍需继续强调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
有记者提问,我们关注到,在一些气温回升较为温暖的地区,有部分人群在公众场合出现了不戴口罩的情况,请问实施“乙类乙管”之后是否有必要继续戴口罩,对公众场所的防控还有哪些要求?
对此,常昭瑞表示,当前国内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仍需继续强调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在以下情形应该佩戴口罩:
一是进入医院、商场、超市、室内会场、机场车站等环境密闭、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飞机、火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时应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
二是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
三是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时。
四是近距离接触或者护理新冠感染者以及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人员时。
五是医务工作者、交通运输、商场、超市、餐饮旅游、快递、保洁等从事公共服务以及密闭场所的工作人员。
“此外,在公共场所还需要继续保持社交距离、咳嗽礼仪以及环境通风消毒、清洁等防护措施。阻断新冠病毒传播,每人都有一份责任,重在细节,贵在坚持。”常昭瑞说。(完)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聚焦突出问题 落实农村疫情防控责任******
为解决当前农村疫情防控缺医少药的突出问题、短板弱项和其他农民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落实五级书记抓农村疫情防控责任,1月10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调研督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针对县(市)、乡镇(街道)、村的调研督导8项参考清单。
《通知》指出,各地要把调研督导作为推动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抓手,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一级抓一级、一级督一级的要求,聚焦建立农村重点人群包人包户联系人制度等重点内容,开展调研督导。对调研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咬住不放,一抓到底,挂单督办,提高解决问题的实效。
《通知》强调,县级层面重在安排部署、把控需求,要及时部署,全面组织安排,确保农村患者有药用、有医治。乡镇层面重在统筹协调、调度指导,要督导乡村医疗机构对重点人群巡访、巡诊,建立协助转运转诊机制,做好统筹调度运输车辆和人员的准备。
村级层面重在实际操作、具体落实,要建立重点人群信息台账,落实包保机制,到户到人,动态掌握实时情况;要备足人员、车辆,帮助做好就医转诊;要做好疫情防控、合理用药、卫生习惯等常识的宣传;要安排专人对红白喜事等聚集性活动以及棋牌室、网吧等密闭场所,进行巡查指导,督促落实戴口罩、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要对需要帮助的困难村民,安排专人落实饮食、医药、农事等帮扶措施。(光明网记者宋雅娟)